鹏辉能源: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_环球新视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4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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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资料图)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增强公司储能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衢州市智造新城新增建设年产 21GWh 储

能电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计划约 70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

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并组织实施。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增强公司储能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型储能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目总投资计划约 3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行预案和授权,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

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70%,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

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

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开户银行以

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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